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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斯须白云如苍狗 1


  何齐峰将宋郑弦送到医院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将车开进了医院的停车场,自己换上了全黑的外套,下了车,直上医院住院部,摸清了各个楼道、出口、监控的位置。前两天他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而梁程动完手术后又换了病房,情况都没有稳定。

  他在医院匆匆地走过一遍后,马上就离开了。他一离开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他自己名下的一处别墅,在那里,有他自己装置的防盗系统,也是一个自毁系统,而他想要保护的是他常用的电脑,一个可以查到任何信息以及和他的组织联系的系统。别墅的表面没有任何异样,可是它的任何玻璃都有防偷拍、防爆破作用,而在地板下面,是一个连他父母都不知道的天地。他在一个及其隐蔽的地方,找出密码器,按下一串长长的密码,一扇门在地上打开,那是高硬度的金属材质的门,但经过修饰后和地板无异。

  何齐峰进入密室后马上在电脑上输入一个地标,在那片城区内的所有摄像头的信息均被他窃取到,但他只保留了几个,一个是梁程所在医院的车库进出口,一个是医院住院部电梯,还有就是梁和所在楼层所有监控。但是他并不能随时守着所有的监视器一直不放,所以他打算找个再去自己装个摄像头。为此,他潜入了医院的内部网,找出所有梁程的信息和时间安排,可惜不太容易下手。

  何齐峰守在监控器前,看着平平静静的画面,不禁感到纳闷,这梁程明明什么危险都没有,为什么要保护她呢?而且警局对于她的案子似乎太上心了,不仅把熟人调查了个遍,就连他这种不那么熟的人也是万分警惕,更奇怪的是,调查人员偏偏对梁程表现出很放松的样子。

  那天,他到医院踩点后,警方便将他叫到了警局,为首的一个叫做莫洵辜的人亲自审了他,对,就是审了他,跟梁程被袭击的事情并无太大关系。

  莫洵辜看着约莫三十五岁左右,那天的他脸色暗沉,无不透露出熬夜费神的痕迹,而且下巴下长出了灰黑的胡茬,看着沧桑而孤傲,但更多是令人不舒服的邋遢,至少对于何齐峰来说,是那样的。因为他一到警局时宋郑弦也在,而莫洵辜对宋郑弦的态度与对他的态度一比,就是天上人间。当然,他在意的也不是这个,而是他看着宋郑弦是眼睛里透出的那种感情,让他感觉到了危机感,不过,他一到那里宋郑弦就走了,都没能说上话。他坐在椅子上,本来气质儒雅的他顿时暴露出粗俗的一面,对于莫洵辜的问题也是爱搭不理。

  莫洵辜看着他那样子,断定他只是个玩世不恭的有钱公子哥,随便问了问就让他走了。

  梁程住院已经是第六天了,但是那件案子还是没有任何进展,一个是在小区监控上发现的那个可疑人物从那之后便没有了踪迹,一个是梁程一直以身体不舒服为由不配合调查,还有取消报案的想法。

  宋郑弦一结束工作便到医院去陪她,给她做心理辅导,让她配合警方,但是她也心知肚明,梁程的倔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月色入户,梁程犯困想睡觉了,她才离开病房。但她没想到,莫洵辜居然在医院外面等了她几个小时。

  莫洵辜看见她出来,马上就走上前,看起来很自然地打招呼到:“嗨,阿宋。”

  宋郑弦面对私下里的他还不确定要用什么什么态度来与他相处,只能礼貌性地回到:“莫警官,好久不见。”

  莫洵辜不好意思地说:“你就不要叫我莫警官了吧,就像以前那样吧。”

  宋郑弦想说的是时过境迁怎么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但是出口的是:“你,在这干嘛?”

  莫洵辜抬眼看了一眼医院住院部的病房,说:“来等你,我调回来没多久,本来想跟你见个面的,但是一直被工作耽搁了,没想到这次我们竟然又因为工作相见了。”

  不知宋郑弦是知世故还是不知,道:“只不过这次你是审讯者,我是受审训者。”

  “这个案子不直接涉及到你,放心吧。”

  “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宋郑弦毫不在意地说,“难道你是来找我聊案子的事?”

  “不是,我是想找你聊聊天。”

  “我看看啊,”宋郑弦指着手上的腕表说:“都这么晚了,要不改天?”这理由十分充分,可是她此时心虚得很,神色慌张。

  “那我送你回家吧,反正我认路。”莫洵辜明显的是要纠缠她。

  宋郑弦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早搬家了,为了方便上下班。”曾经她从不介意住所离警局远,甚至把每天的上班路程当做锻炼,骑着自行车来来去去。

  “我在这座城市都生活了那么多年了,你只要跟我说位置,我都可以找到。”

  “看来几年的时间还是不够长啊,你还能记得。”

  莫洵辜知道她的言外之意,一边帮她打开车门,一边说:“因为这座城市有我最不能忘怀的人和回忆。”

  宋郑弦看着他现在较于几年前更加成熟稳重的样子,心湖又漾起了微微的波纹,“宋郑弦,你清醒点,现在你可不是宋玄!”她在心里提醒自己,避免自己又陷入从前的那般窘境,收起她的慌张,说:“确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城。”然后,便坐上他的车。

  莫洵辜时不时地扭头看看她,眼睛里充满了笑意,说:“现在的你,不仅美,倒更知性了。”

  “你这样的夸赞倒是比别人多了些说服力。”其实就是仗着自己多认识她几年在这里卖回忆杀,还不如何齐峰的天花乱坠。

  “你要学会多听听别人对你的赞美。” 

  宋郑弦笑着说:“我接受你的赞美。”仗着自己曾是她的领导在这自以为是,还是一样的好为人师。

  “那你现在的工作怎样?”

  “还行,都是一个领域里的。”曾经她为他放弃了一份工作,不代表他可以像家长一样地来问这些问题,而且,他是真的没心没肺还是情商低,这种时候他们的关系不亚于前任相遇。

  曾经他和她朝夕相处两年,才给了她一点点的影响,还是淳淳教诲教来的,但是何齐峰才出现几天,就在你来我往的拌嘴中,就成功地带偏了她的言行举止,就连她的心理活动都变得狂妄起来,莫洵辜说一句,她留在心里怼一句,即使她脸上的表情还是很平淡的。

  兜兜转转,他还是走错了路,本来是十几分钟的路,他愣是走了半个小时。到了宋郑弦小区门口,他还不好意思地道歉,说:“真不好意思,看来还是我对这里不太了解,我真的应该就在这个地方好好生活,不出外面流浪了。”

  宋郑弦脱口而出:“莫警官,不是你不了解,是这里,变了,你看,新楼旧市,错综复杂。”时过境迁,远比贵人多忘事来得凶猛。

  莫洵辜的笑容就那样僵在了脸上,看着她毫无留恋的下车离开,让他刚要说出口的“再见”生生地哽在了喉咙,吐不出,咽不下,催人作呕,更催人泪下。

  曾几何时,他送她回家,在车上,她总有话要说,因为她不仅把他当成一个可以传授人生经验的老师,更把他当做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那时,一个有些愚钝,一个有些纯情,直到分别前才知各自的男女之情。可如今,一个有情,一个却无意了。

  宋郑弦进了楼道后,心口一紧,但马上又释怀,自言自语道:“宋郑弦,你太帅了!”

  可就在她沾沾自喜之时,却发现了真正要头疼的——何齐峰。

  他就靠在她家的门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书,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却假装没有意识到。

  宋郑弦走进看清了他的脸,吃惊地问道:“是你?你怎么在这?谁让你来的?吓人!”

  何齐峰收起书,说:“那天看了一本书,跟你的特长有关,想来让你帮忙答疑解惑。”

  “你觉得我会信你吗?还答疑解惑呢!”

  “那你不想知道我被警察叫去干嘛?”

  宋郑弦拉开他,毕竟是在家门口,总要有些防备,说:“你被警察叫去干嘛我为什么想要知道?”

  “我们的关系匪浅。”

  宋郑弦不耐烦地说:“你不要烦我,你的事我一点都不关心,反正你财大气粗,人脉也够广,去趟警局又有什么关系,谁敢随随便便动你?再说了,你现在不是好好地站在这了吗?你快走吧,我都累了一天了。”

  “如果我说跟梁程有关呢?”

  宋郑弦心中一惊,问他:“为什么跟梁程有关?”

  “谁知道?”他双手抱胸,说:“可能是我送你去医院的次数太频繁了,刚好警局也没有合适的嫌疑人可以怀疑,然后我就被怀疑了。”

  宋郑弦瞧他一副不正经的样子,气呼呼地进了门,然后重重地关上,“嘭”的一声巨响还吓了他一跳。

  何齐峰也怕她真的生气了,急忙敲门,解释道:“你开开门吧,我也是怕你为我着急,担心我,我保证,以后我绝对不逗你了。”

  宋郑弦一把扔下包包,脱下高跟鞋,直接冲向浴室,夏天天气燥热,又多日无雨。今天她的病人因为心情烦躁,抑郁症加重,对空调的气味有特别的厌恶感,她竟然在一扇小风扇的工作下工作了一天,身上的汗味让她实在是受不了,心情本来就不好,又前一个莫洵辜后一个何齐峰。

  何齐峰在门外敲了近十分钟,可是她一点回应都没有,这种碰壁对他来说是罕见的,单是以他的样貌,就能成为路人关注的焦点,可是在宋郑弦这里,这张牌实在是打的没有效果。

  可是,他有的是办法。

  宋郑弦洗完澡,却听到何齐峰还在敲门,“半个小时了还不走!疯子!”她暗暗地骂到,然后继续拿着吹风机吹头发,但是没多久,她却听到了隔壁邻居的叫声。

  她湿着头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出去,没看到何齐峰,倒看见邻居也正从猫眼里看她,吓得她马上开门,而何齐峰却从地上跳了起来,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

  邻居见她一副刚洗完澡的样子,气也压下去不少,说:“小姑娘,你也真是的,怎么不让男朋友进门呢?这大晚上,他敲门都敲了多久了,我这老人家睡眠浅,一点点声音都能吵醒我,你说,他这样闹腾,我们怎么休息!”

  宋郑弦一脸无辜,看着偷偷得意的何齐峰,简直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得意完了,忙对邻居大妈说:“阿姨,对不起啊,打扰您休息了,我保证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邻居大妈看着他,不知道是觉得春风拂面还是岁月花开,竟改口说道:“年轻人,男人要有尊严的,我教育我的孙女都是要她尽量给男朋友留足面子的……”

  虽说平时宋郑弦平时跟邻居门没有太多交集,但她自认为也没有深仇大恨啊,这个大妈竟变相的在她面前骂她,再者,如果何齐峰真的是她男朋友,那按照这样子,大妈岂不是要当着她的面截胡?这是怎样的老人才会做出的亏心事?她多数时候都是命途不济,但这随时而来冷眼,奚落,腹诽,真是让她受不起。

  好吧,受不起就不受了。

  宋郑弦干咳了一声,说:“得嘞,您两这也算认识了啊,那我不打扰你们了。”说完,转身就要关门。

  何齐峰眼疾手快,死死地给摁住了,一边对大妈道别,一边慢慢地往屋里钻。

  宋郑弦看着他死乞白赖的样子,顺手从旁边拿起放在鞋架上的一个衣架,对着他威胁道:“你最好给我安分点,不然,我可要打死你。”

  何齐峰毫无畏惧地握紧她的衣架,说:“行,但是你不能赶我走。”

  “怎么的,你还想在这里住下了?”

  “哎,你真的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一猜就对。”

  宋郑弦气得一把抽回衣架,狠狠地在他的胳膊上,腿上抽打了两下,用近乎嘶吼的声音骂到:“你个疯子,给我滚出去。”

  “你放心,就一宿。”他趁着她一秒钟的不注意,利索地从她手里夺过衣架,说:“我家,我常住的酒店,都被人盯上了。”

  “谁?你仇人?”宋郑弦冷冷地问,但还是掩饰不了她的关心。

  “警局。”

  “你犯什么法了?”

  何齐峰见她情绪稳定了下来,把她拉到沙发上坐下,说:“没犯法,我就是不喜欢被监视的感觉。”

  “警局难道吃饱了撑的,你要是杀人放火了尽快去自首,别拖累我,再给我弄个窝藏罪犯的罪名。”

  “真的不是。”

  宋郑弦突然看着他的眼睛,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可别骗我,我可是会读心术的。”

  何齐峰伸出三根手指,表情严肃地发誓道:“我保证,对你,我一定是实话实说。”

  宋郑弦眯缝着眼,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说:“看在你也帮过我的份上,就留你一晚,睡沙发啊!”

  “你家好像挺大的啊,”何齐峰左顾右盼道:“连间客房都没有吗?”

  宋郑弦摘下头上的毛巾,巴拉了两下头发,发梢的水珠还调皮地飞到了何齐峰脸上,说:“三室一厅,一间我的,一间书房,一间……就不给你。”

  何齐峰看着她难得的小调皮,不仅没有叫停,反倒顺着她的意,说:“为什么?我就要睡那里。”

  “你别得寸进尺。”

  “我要是非要不可呢?”何齐峰凑近,他高挺的鼻尖离她就只有一两厘米的距离。

  但宋郑弦直接捏着他的鼻子把他扯开,指着旁边说:“第二间。”

  何齐峰见奸计得逞,嘴角得意地上扬。

  夜深人静后,各人的小心思正恣意妄为。

  宋郑弦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不得不承认,就在何齐峰突然靠近那下,她的心跳突然加速到了她从没有过的程度,以前有过的微微脸红,微微心动,微微紧张,都是一种像大鼓一样的震颤,频数均匀,可这次,却像是小鼓一样,一重一轻,时有时无,让她难以调节,只能把他拉开。如此一来,她便很怀疑他对莫洵辜的感情,在莫洵辜面前,她可从没有过那种感觉,有的只是受挫时的不甘,成功时急于分享的骄傲,甚至是得到他的关心时的受宠若惊,都没有那种让她全身神经末梢紧缩的心动,那种自己都能感觉到的荷尔蒙分泌。

  同样何齐峰在床上也睡不着,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很多画面,都是与她相识以来的一帧一幕。在他眼里,她是一个满怀心事、自强好胜的人,但她又漂亮、善良、仗义、理智。那一夜柔情后,夜里醒来的他看着昏黄灯光下沉睡的她脑子竟然停止了思考,在他反应过来后短短的几分钟里,他幻想过几种天亮后会发生的场景,但每一种都是他很理智地跟她解释,然后撇清关系,甚至他都想好了他的人设,就是一个浪荡公子哥。可是,当他看着臂弯里那个眉头紧皱的她,他的心都软了下去,情不自禁地,他伸手摸了摸她额前的碎发,她红透的脸颊,她如黛的眉峰,当他的指尖触及她的泪水时,就像触电了一样迅速抽回,让他觉得那晚的种种就如南柯一梦,若非她就确确实实地躺在他身边,若非那种肌肤之亲带给他的温热,他都不敢相信,他的生命中闯进了一个人。而且,第二天,清清爽爽地出现在公司的她,更加让他确定了心意。爱与不爱,不就是一念之差吗?

  夜色越来越深,像一团墨色的雾,所有的事物都被它笼罩,但是没有人感觉到恐惧和不适,因为在夜里,没有人需要奔波,没有人需要保持清醒。这或许是人类唯一一件做的洒脱的事,既然天空黑了,那便闭上眼睛睡觉。但那或许只是老祖宗们的情怀,若是现在的人们也懂,那便不会有那么多人总要在人生的黑夜里哭泣,挣扎,做些无谓的努力,不仅日出跋涉,日落还要叹息。

  莫洵辜坐在案前,停下了写文案的笔,以为可以休息片刻了,但是烦人的心绪如潮水般涌来。一个月前他还在国外时,每天最放松的时光就是上完培训班后能回想一下曾经她在身边的时光。

  那时,警局组建了一支新型的重案组,他任副组长,但其实他的体力和智商,做的都是正组长的工作,也包括了协调队员,训练队员。而她,才25岁,还是叫做宋玄,硕士毕业,重点大学的心理学高材生。那时还不兴什么犯罪心理学,而且,她作为一个没有上过警校就到重案组工作的新人,起初的日子过得很艰辛,特别是精力方面。记得她进来后的第一个案子,是处理一个恋童癖□□的案子。她用消磨耐心的方法,在审讯室足足盯着案犯盯了两天,最后,对方因为心理问题的存在,被她套了两句话后便语无伦次,将作案过程一一交待,也幸好她的坚持和及时敲打,使得那个多次逃脱、矢口否认罪行的变态被绳之以法。后来,她开始参与犯罪现场的勘察,犯罪嫌疑人人物分析,以及口供记录,总之,工作量是越来越大,而她的成长也实在是惊人,在短短的半年里,屡出奇功,被警局里上上下下称为“奇迹军师”,也被那些受审嫌疑人深深憎恨,因为她不仅残酷地直击他们的内心,将他们最恶心的一面挖出来恶心他们,更将他们内心少有的美好一一踏碎,让他们悔恨、痛苦、崩溃。而他,作为她的直隶领导,不仅因她有荣,也时刻关心着他。还记得有次他们去到海边查案子,凶手碎尸后用麻袋抛尸,没想到夜里涨潮,又将尸体冲上的岸边。当尸袋打开后,恶臭冲天,她一闻道那味道,竟然在一边呕吐了起来。也因为她的那个状况,不知怎的就刺激到了潜藏在围观人群中的凶手,让他直接冲上来,掐着她的脖子,让她连连后退,再将她推进了海里。她既不会游泳又受到了惊吓,在水里扑腾了两下,就被海水灌得失去了意识。而莫洵辜反应过来后上前一把拉开凶手,毫不犹豫地扎进水里,将她救上了岸。

  或许他习惯了保护别人,看到上了岸吐出两口水后心有余悸放声大哭的她,他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疼,不知如何表达感情的他只能将她抱在怀里,用他粗糙长茧的大手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脸,柔声安慰她让她放松下来。

  他以为她也会喜欢那种拥抱,可是,事实却不如他所想。

  他最后一次抱她,是在他得知培训名额后到医院去看她,她眼眶红肿,坐在医院长椅上不愿回病房,他也只能陪着她坐了近一个小时,两人一句话都没说。也不能说是她在跟他怄气,毕竟他们的关系还仅限于同事,但也不能说她不是在埋怨他,他要离开,她竟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时间有时走的很慢,有时又走得很快,但其实,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不多也不少,若不抓紧,千载也能过成须臾。他以后一个小时的时间跟她相处,就在倒数的沙漏漏完时,她才开口说道:“我以为我们静坐无语,也不会尴尬,也能心意相通,可是,你终究是没能听到我的心声。”

  “抱歉。”

  “没什么好抱歉的,你我,都有自己的信仰,都有自己的三观,只是谋而不和,都没什亏欠的,你走吧。”

  “等我回来。”

  “对不起,我不会许这样的诺言。不瞒你说,凡是我许过的诺言都没实现过,我只能说,你回来之时,我若方便,可以尽一尽故人之情为你接风洗尘。”

  一别五年,果然只剩下了千疮百孔的故人之情。白云苍狗,人非物非。莫洵辜看着自己放在玻璃壁橱上的一列奖章,无奈地笑了笑,空叹了一口气,让它隐在夜色里,看不出悲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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