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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过就是不甘心


  许是幼时的我怎么都没想到,那个永远笑得一脸阳光灿烂的吴同长大之后会变成这种时阴时晴的鬼样子。

  具体说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我也不知道,隐约觉得应该是初三高一时候发生的吧。那时候的吴同在变声期,竟连带着脾气也变了。

  一开始我是觉得他一直不能从抚养他奶奶辞世的打击中走出来。我当然是能理解的。吴同他爷爷走得早,他父母后来工作又忙,他基本上是奶奶一手带大的,我得知吴奶奶因病去世的消息的时候哭了一个礼拜,恹恹的吃不下饭,更别提他。

  可时间长了我才发现,他越来越不像我认识的吴同了。

  甚至可以说,他越来越不像我回忆中喜欢的吴同了。

  我一脸沮丧地回到寝室,坐在桌子边,全然没有走的时候那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严墨清楚我和吴同的之间那点破事,她走过来摸摸我的头:“又受到打击了?”

  “可不是,不知怎么了又跟我闹不好了,”我感觉自己就像面对女朋友突然发脾气的男生,或是面对小受突然发脾气的小攻一样,也不知道为什么,又无措又心乱,“你说,我这样缠着他是不是特烦。”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啊,你又控制不了。”严墨一脸遗憾,同情道:“想开点,他应该也习惯了。”

  “你这是可怜他还是可怜我啊……”我有点哭笑不得。严墨这种看着唯唯诺诺的女生,说话的时候可从来不会拐弯抹角。

  “有时候觉得,我真的是欠他的,”我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我记得那会看爱情公寓的时候,胡一菲觉得自己欠曾小贤的人情,美嘉觉得自己欠了小峰人情,之前欠了太多,现在还也还不完。那叫一个感同身受啊……”我盯着桌面:“可能也就是小时候吴同对我太好,我欠他的太多,现在才要成天追在他屁股后面。”

  “实在不行你就放弃吧,反正你也不是长得残性格不好,要是你愿意不在这一棵树上吊死,肯定还是可以找到合适的男生的。”

  “哪有什么其他男生啊,你也知道我的交际圈,就算加上咱班那几个公的都屈指可数。平常连咬我的蚊子都是母的……”不管哪个学校外语系,从来都是女极多男极少的盛况,我们学校虽然理工类院校男生众多,可生于外语系亡于外语系的我平常也没什么机会能遇到。

  我两只手捧脸撑在桌子上:“说真的,要是真出现个什么还说得过去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我可能也就转移目标了呢,可惜,我的这本小说里头,注定没有男二啊。”

  “其实是有的,你还记不记得,你大一开学那会桃花运好到爆。”严墨起身出去阳台收衣服,我亦步亦趋跟着她。

  “那个微电子院的高富帅,还有那个玩机车的小混混,不是还有个对你一直念念不忘的初中同学?”

  “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些我受不了的地方。”我一脸无辜。

  “谁会是十全十美啊?那吴同呢,他完美么?”严墨回过头问我:“你看他,平时对你态度也就那样,我没怎么接触过他,脾气吧可能也不好;看脸,算一般好看,不是什么帅到人神共愤的;个子高倒是高,你一米七,配他个一米□□也就是刚好啊;成绩……成绩,这个,光是成绩高有什么用呢!……”她语重心长:“缺点人人都会有,就看你能不能包容和接受了。”

  我被她这样的一本正经逗乐,道:“打住打住,你要是再说我吴同不好,我可就吐槽咱们班团支书了!”

  “其实坛子,说到这,我还要告诉你个事,”她突然眼神有点躲闪和羞涩:“那个……我,准备脱单了。”

  “诶!”我回头,不可思议:“我们团支书给你说了?”

  她脸上泛起一层薄薄红晕:“嗯。”

  “你们俩啊!终于!”我一下忘记刚才的打击,反正吴同天天甩脸子,我也快习惯了。特激动问她:“他不是跟咱班那个绿茶表好了么,整天看他俩在一块。”

  “我也以为是呢……但是昨天他跟我说,其实他俩就是普通朋友。”严墨笑着坐在我身旁,“我也没想到,他居然还喜欢我,我以为他都把我忘了呢。”

  我与她玩笑道:“真没出息,他一告白你这么简单就答应他,太便宜他了。”

  “我想得很清楚,”严墨声音仍是柔柔细细的,却带了几分坚定:“在我们这个年纪遇到一个人,不看所有外在条件,你喜欢他,他也恰巧喜欢你,这太难了。”

  她的眼神也笃定:“我骗不了自己,每次看到他对别的女生体贴温柔,虽总想着没资格,但免不了心里不舒服,每次看到他看着我的方向笑得那样轻松肆意,带着一点小坏,我的心就开始嘭嘭嘭直跳了。这样的我,根本拒绝不了他啊。”

  我单手支着大脸,满脸羡慕。

  “那你们俩这一个班长一个团支书,可是要大出血了。”我坏笑:“全班同学都要请吧,一个都不能少。”

  “那肯定了。”严墨笑着,幸福都要从眼睛里溢出来了。

  “诶,你是怎么让他主动开口的?”

  “闲聊的时候,我把前段时间我妈让我相亲的事情告诉他了,他就着急了。”严墨捂嘴哧哧笑:“大概是发现他要是再不说就来不及了吧。”

  “没想到啊小姑娘,”我拍了拍她的肩膀打趣:“平常看不出来,还是有点心眼的哈!”

  “那必须的,”严墨笑道:“要不你也去刺激刺激吴同算了,要不他还一直会觉得你跑不了,才对你不上心。”

  “我哪敢刺激他啊,”我扯了扯嘴角:“万一他觉得终于摆脱我这个大麻烦了,一高兴找了个小女朋友,那我就地去世的心都有了。”

  “你真的……再给自己找条后路吧。”

  “可如果现在放弃,我不甘心啊,”我想了想,说:“就像亲手养了一头猪十几年,最后被别人杀了吃肉那种不甘心一样。”

  是的,可能我早都不清楚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吴同了。

  青春期荷尔蒙迸发的喜欢,就是打火石彼此碰撞摩擦的瞬间闪现的火星一样,如果落在草堆里,便会熊熊燃烧,如果落在水泥地,就会化作一缕青烟。

  与这种喜欢相比,我对吴同的感情经过了十几年的沉淀,虽说不像亲情,可更像一种习惯。

  习惯看着他嘴角上扬的时候心情愉快,习惯为他拿着水和衣物看着他训练,习惯有什么事情就找他耍赖皮,习惯在他触碰到的时候心跳加速,习惯他低沉柔和的声线通过听筒传过来,习惯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习惯抬头看着他没羞没躁说“怎么样我就是喜欢你”。

  吴同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既没法进一步升级成他的命中注定,也不能让自己退而求其次跟他成为朋友。我性子向来执拗,不搞到他就像是计划中永远有一项显示未完成一样,看得我心底又苦涩又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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