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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高志敞开心扉


  包间内空调开到十七度,滚烫的火锅冒着热气,煮熟的羊肉卷和碧绿色的菜叶上下翻飞。几杯酒下肚,又加上结束高考的喜悦,每一张脸上都洋溢着热情与喜悦。陶冷曼看着眼前的景象发出感叹:“毕业真好啊。”

  张秋笑道:“明年的今天,我亲自为你们庆祝。”

  “真的吗秋哥?”陶冷曼张着圆圆的大眼睛,坐在她身旁的陶雅依旧低着头。

  “真的,还是老地方,还是这些人。当然了,我不介意你们谁把家属带过来哈。”

  “是该找个对象了。”

  “哟,高志,才刚毕业就想找对象了啊,有目标没有?”

  “有,不过,嘿嘿,等成了再说吧。”

  张秋还是头一次见高志用这么小的音量说话,不由得笑道:“好,那就等你成了再说。”

  “没问题,秋哥,其实我一直都想对你说一声谢谢。”

  “谢谢?”张秋没料到高志会说这个,问道:“谢我什么?”

  “秋哥,其实,当初我选择跟你,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我一直没对你说起过。”

  张秋笑道:“我知道。”

  “你知道?”这次轮到高志吃惊了。

  “对,我知道,从你说要跟我时起,我就察觉到了。但是,我不知道你跟我的原因具体是什么。”

  “秋哥,你为什么没有问我?”

  “因为相信。每个人做事都会有他的理由,有时候那些理由可能不太方便让其他人知道。我相信你愿意跟我,原以为社团努力就足够了,至于原因,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这不是吗,这一天已经来了。”

  “秋哥,我、我……谢谢你!”高志说着,眼中竟然开始闪烁泪花,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这番话有信任,有友情,更令高志感觉到一份尊重,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很少感觉到的东西。

  张秋递给高志两张纸巾,笑道:“行了行了,挺大个小伙子,怎还哭了。”

  “秋哥,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我不知道父爱是什么。在村里,没有人瞧得起我,只有一个警察,对我很好。妈妈为了养活我出去打工,每天很晚回来,就把我锁在屋里,只有那个警察叔叔会来看看我,带给我一块糖吃。”

  高志说到这里的时候犹豫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既然话说到这,我就提前说吧。有一天傍晚,天下着大雨,我妈她一直不回来,我饿得肚子咕咕叫。我又饿又怕,躲在炕上蒙着被子。突然有人敲门,我听到是警察叔叔喊我,就跑过去开门,是他给我送来满满一饭盒馄饨,那个警察叔叔真是个好人啊!我接过馄饨时说了一句话,具体的事我已经记不太清,还是他后来告诉我的,我的女朋友也与这件事有关。”

  “现在的好人可越来越少了。”王正祥在一旁感慨,其他人齐生生喝道:“别打断!”

  “高志,你继续说,你的女朋友怎么会与你的过去有关呢?”

  “因为,她爸就是当年的警察叔叔。”

  “啊?”

  高志的回答令所有人感到吃惊,高志继续解释:“没错,警察叔叔告诉我,我接过馄饨时对他说,叔叔,你快去救妈妈,下大雨她回不来。就是这句话,一下子穿透到他内心深处。他当时就想,等自己的女儿长大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高考前,叔叔打电话给我,又说起这件事,让我暑假去他家里见她女儿。”

  这个故事由高志自己讲述出来,众人的感受也像高志口中当年的警察一样,直击内心深处。能说出这样话的孩子,一定是个孝顺懂事的好人。张秋在感慨的同时,心中生成一丝顾虑。父亲的意愿能代表女儿吗,二十一世纪是婚姻自由的时代,高志这么开心的去了,怕是要碰一鼻子灰。在众人纷纷祝贺高志时,张秋说道:“她女儿,对这件事同意吗?”

  高志笑了,说道:“秋哥,我懂你的意思。放心吧,我们已经见过很多次,只不过那都是去看她爸,这次换成去看她。那个女孩很不错,如果真的能成,是我的幸运。如果不成,也没关系。”

  “那就好,祝你成功。”

  “谢谢秋哥。”

  高志与张秋碰杯,正要喝时被张秋拦住。张秋笑道:“咱们大家一起祝高志成功。”

  众人纷纷举杯,高志二话不说一饮而尽,而后连连感谢众人,又说道:“说的有点跑偏了,不过从这件事,秋哥你们都能感觉到我在村里是怎样一种存在了吧?”

  “被忽视,就像一颗野草。”

  “秋哥,你形容的太准确了,我在村里就是一颗被人忽视的野草。当然也有不被忽视的时候,就是村里人取笑我时。由于我特殊的家庭情况,几乎所有人都瞧不起我,直到上学,我妈带着我搬到城里租房,寒暑假也不回去,一直在姥姥家度过。直到我考上一中,村里人还说‘就那个高志,也能上一中,抄去的吧?’秋哥你们能理解,当我满心欢喜的拿到录取通知书,却听到人们这么说我时的心情吗?”

  高志猛地灌一口酒,又继续说:“到了高中我一刻不敢松懈,我要用实力证明给别人看,让他们知道我不是抄的,我是凭自己本事考到一中。我一直等待着扬眉吐气的一天,我的目标是高考,考上一所好大学,告诉所有人我不差。”

  高志说到这里时盯着张秋:“直到我遇到你,秋哥。一开始只是因为你喜欢听beyond,我也喜欢听,才跟你走得近。后来,我在你身上发现我缺少的一种东西,我说不清那是什么,总之我很羡慕。你成立天堂社时,我下定决心跟你干,是想博一次,只要成功就能翻身。失败我不怕,再退,我还能退到哪去呢。”

  “加入天堂社是我一生当中做的最正确的一次选择,我认识了你们这群好兄弟。无论学习,还是打架,我都觉得生命从此更有意义。后天我回姥姥家,用秋哥你今天发的钱,给姥姥姥爷还有妈妈买一大堆礼物回去。我还要回村里转转,让所有人看到我高志不比别人差!”

  沉默,像夜晚一样安静,只听到火锅里咕嘟咕嘟的水声。谁也没想到平时嘻嘻哈哈的高志背后有这样一段故事,既凄凉又温暖。谁心中都有千言万语要讲,却讲不出口,只能用目光无言地安慰。虎背熊腰的高志趴在桌子上,哭的像个孩子,心中压抑了十八年的酸楚一瞬间全部释放。高志哭着哭着就笑了,笑得也像个孩子,十八年来他第一次感觉到像今天这样的痛快。

  江雪,蕊蕊和陶冷曼陶雅这队姐妹花已经在一旁哭出声,杨羽等人也红了眼。张秋抹掉眼角的泪,起身走到高志身边,拍着高志肩膀,笑道:“好兄弟,你已经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别人可以瞧不起自己,但自己不能。现在你能做到,将来你也能做到,直到被人仰望,没人再敢轻视你。”

  “好。”高志擦一把眼泪,狠劲点头。

  张秋端起酒招呼大家:“好了好了,来,今天是个开心的日子,咱们大家一起再喝一杯!”

  “干杯!”

  气氛再次燃起,高志的嗓门较之前还大,在一片说笑声中,张秋笑道:“高志,既然你今天一直在谢谢我,那我得跟你索取点东西。”

  高志一愣,随即笑道:“秋哥你说吧,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要人。”

  “要人?”高志一时没能理解张秋的意思,其他人也不理解,纷纷看着张秋。

  “没错,就是要人。”张秋指着陶冷曼和陶雅这队姐妹花,笑道,“我听说,他们两个是跟你的?”

  “没错,她们的确跟我,姐妹花吗,在咱们社团内很有名气。”

  “我就要他们两个人,让他们跟我吧。”

  “我没意见,秋哥,只是……”高志目光看向江雪,吞吞吐吐意思不言自明。

  江雪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身上,连连摆手,说道:“你们别看我呀,我可没意见,张秋说什么就是什么好了,让他定。”

  高志朝张秋竖起大拇指,赞道:“秋哥,你厉害,我同意了。”

  “什么厉害啊?”

  “这么明目张胆的要姐妹花,嫂子都不跟你急,这不是厉害是什么。”高志笑呵呵地说着,陶雅脸上泛起一抹红晕,低着的头更低了。陶冷曼则是迫不及待地表态:“秋哥,我愿意跟你。”

  张秋看着众人坏笑的目光,无奈的笑道:“我说你们几个一天天的脑子里都想些什么啊,我要陶冷曼和陶雅,准确的说并不是让她们跟我。”

  “秋哥,那你是?”连同一直低着头的陶雅在内,都抬起头聚精会神地盯着张秋。

  张秋搂过一旁的江雪,笑道:“当然是让他们跟着雪儿了,雪儿是天堂社的大嫂,手底下没人哪行。女人嘛,带一群男人不合适,带一群美女可就不同了,绝对是社团内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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