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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孤儿


  富贵镇的义庄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繁忙的义庄了。

  这个富贵镇既不富也不贵,只因为曾经镇上出了个人物,唤做王富贵,于是一提到这个镇子,大家便很自然的说道“王富贵的镇子”,久而久之,原名被遗忘,便改名成了富贵镇。

  王富贵何许人呢?二十年前能止小儿夜啼,令鸡犬噤声的杀人魔王。他在富贵镇拥有着江湖上最大的杀手组织——“富贵院”。讽刺的是这院子的前身居然是一家镖局。王富贵初入江湖之时,人称“万无一失”,提起他来江湖中人首先是竖起大拇指,赞一声“义气”,靠一身深不可测的功夫和为人处事耿直率性结交无数英豪。后来某日宣布闭关,从此金光闪闪的江湖第一镖局变成了阴森诡谲的杀手组织,从前的雇主被一个个杀掉,灭门,“万无一失”变成“无一生还”。再也没有人见过王富贵,江湖上一直流传着的只有他的传说和仇恨。

  这件事造成的另外一件结果就是,富贵镇不再是那个繁华喧嚣的交通要道,这里的居民一家家搬走,伴随而来的是为死去之人报仇的各种刺客、江湖高手、捕快密探们。对于这种情况,官府再也无力管辖,只剩几个走不掉的老人家留了下来,什么?仇杀?对不起,下班了。

  以上的这些对于王承善和王承仁这两个孤儿来说意义就是,镇上义庄的敛尸人王福突然忙了起来,他们便也跟着忙了起来。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人送来各式各样的尸体,有马脸瘸子送来漂亮小姐的尸体,有耄耋老人送来羊角孙儿的尸体,还有不少是酒保、小二送来的打架斗殴死掉的人,顺带陪一个老头两个孩子唠唠发生了什么,更多的是富贵院的人送来的尸体。每次这些人来,多多少少都得给些小费,靠着这种生意,王福着实发了一笔小财。而王承善、王承仁两个流浪儿也得以被慈心大发的福伯先后从镇外捡了回来,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愉快的在尸体堆中慢慢长大。承善原姓刘,福伯抱他时怀里有张纸条写着,可见丢得是很舍不得。承仁却什么都没。跟了王福后便都跟着他姓了王,两人年岁相似,王承善早入家门两个月,是为兄长,王承仁便是弟弟。

  冬去春来,夏尽秋迎,待二人将满九岁的那年冬天,福伯撒手西去,留下一本祖传医书《王士雄医案》,一封信,一声叹息,当然,还有不少的银子。

  从那天开始,承善和承仁就接替了福伯的角色。靠着这个特殊的身份,不管杀手们也好,官府也好,哪怕菜市场卖菜的大妈卖肉的大叔,对他们都是客客气气的,离得远远的。在人们看来,已经跟几百具尸首打过交道的两个孩子早没了活人的气息。

  “他是个心软的人,心软的人是报不了仇的,所以他现在躺在这里。”瘦小的弟弟啃着半个苹果,坐在桌子上,只见两只穿着草鞋粘着泥泞的脚晃来晃去,背后的地下放着一具已经僵硬的尸体,约莫刚成年,衣饰华丽,脸色煞白,双眼圆睁,真的是死不瞑目。

  “这样的人见得多了,小小年纪就想做这个做那个,有些技艺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岂不知连门都没有入。”王承善懒得再瞧一眼,费力的将屋子另外一边的草席抽了一张出来,想了想坟场还有什么地方有空位,作为收尸的人,他们总会为这些没人要的死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毕竟收了钱了,得满足老板的需求,不管是埋在一处好地方,或者一处死地,让死者永世不得超生。

  承仁从床上跳下来,把尸体衣服掀开,指着肋下的一处伤口说道:“看这里,伤口很细,很深,很利,从下往上刺,点中心脏就拔出来,一分不少一分不多,你想到什么没有?”

  那处伤口早已发白,然而却很有特点,并不像其他外伤一样会有皮肉外翻或者内翻、破裂之类,就像是这条裂缝天生就在这里,将缝拿米汁涂一涂,就会完好无损一样,可见造成伤口的武器之特别。

  “前天那位瞎眼的刺客也是这样。”王承善一下子想起来了。

  “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人一直就在附近。”

  “那又怎么样?又跟你没有关系。”

  “你难道不想试试我们的成果吗?”

  王承善知道,弟弟虽然不屑于面前的这个死者,但是他已经和地上那位一样了。他看着眼前的严肃面孔,知道这个弟弟性格执拗,只能告诫道:“虽然没人愿意管我们,但那是因为我们不去管闲事,如果你破坏规矩,可能我明天埋的就是你。“

  “此生敛首数载,无子无女,死气沉沉,世上早已无王福,唯一行尸走肉耳。幸遇二子于天涯,得保一线生机,望死后安稳,可入轮回。望承善、承仁二人一生善良仁厚,多造福缘,早离死地。”王承仁背着福伯死后留下的那封信,”你说的没错,这些我都知道。我更记得福伯留下的这些话。“那双充满了倔强和坚毅眼睛盯住王承善,“你要当一辈子的行尸走肉吗?”

  王承善沉默了,是啊,虽然福伯让他们早日离开这里,可是看了那么多不该看的尸体,别人能让他们走吗?他们俩基本已经认命了,就这样一辈子跟尸体打交道。如果运气好,可以碰上跟自己一样的孤儿,那么可以抚养长大,积积德,等下辈子或许能投个好胎。如果运气不好,就这样老死,死后却连尺寸容身之地都不会有。娶妻生子,的就像山海经里的故事一样是神话。

  他们知道,或许能让自己走出去的唯一方法就是练出一身高强武艺,不再怕任何人。可是,这些功夫哪里来?两个人互相学王八拳吗?大约是福伯死后没多久,二人发现如果仔细推敲死者的伤口,或许能推断出那么一招一式来,于是两人每晚将那些富贵院送来的尸体悄悄翻出来研究,一招一式的比划,最后居然能刺出几式简单的招数来。两人心志坚定,每日里空闲时便一边想着如何杀伤敌人,一边用这一两招刺出千百剑,年复一年,过了几年,两人竟然刺怀的木剑有上百根,铁剑也有几十根了,招数越研究越多,虽然彼此连贯不起来,却发现寻常打些兔子,捉些狍子得心应手,常常一击即中。

  可是真的对敌又该如何,两人如今是越来越纠结这个事情了。

  面前的这个死人,前几天才到镇上,与王承善和王承仁在菜市口见过一面,顺手请了他俩一坛酒。当时见此人身高六尺,头顶远游冠,方脸微黑,一身青纹黑底云锦长袍,腰中琵琶玉钩,一眼望去,令人夸赞一声:好一个翩翩佳公子。一柄长剑系右腰,剑身3尺,剑柄八寸许,如此之长使得兄弟俩多看了那公子一眼,当时王承仁叹息道:“可惜可惜,这么好的衣服怕是能值八九两银子,糟蹋了糟蹋了。”接着他又摇摇头,好像那贵公子已经是个死人了。“我猜他活不过5天。”

  ”也许别人只是路过,一般不惹事、有背景、只是路过的人还是很安全的。“

  ”别自欺欺人了,能带着那种长剑的一般都比较招摇,一个富家公子,招摇的来到一个每天都死人的镇子,你说他是来玩的?“

  或许因为那坛酒,让王承善不忍心亲自收敛他,仍然希望他能活下来。然而,仅仅过了两天,富贵院的聂叔就将他送到了兄弟俩的跟前,让他们能安安静静的分析这位公子的死法。“好生安葬,院子里不希望别人看到这具尸体。随便埋了吧,深点。”聂叔悄悄的说道,顺便将几块碎银子放到桌上,大摇大摆的走了。聂叔总是这样,送来尸体的时候像贼一样,待得完成任务,就会趾高气扬的出门,好让别人瞧见,好像在说“瞧,我又杀死一个。”虽然他也就是富贵院中一个跑腿的伙计。

  回神再看这位翩翩公子,长剑已出鞘,却连血都没有沾上,干净的好像刚从商店里拿出来的一样。尸体其他地方也没有伤口,那肋下唯一的一处伤口就是致命伤。

  ”这样长的剑,出鞘一定很麻烦,你看剑鞘底部,很尖利,射出去后会像箭一样,出其不意,虽然不能伤敌,但也能打乱对方的节奏。我猜他这起手第一招会是向敌人跳过去,射出剑鞘,等敌人招架一下后,长剑已经递到敌人面前,开始施展剑招。“王承仁细看半响,肯定的说道。

  王承善显然很同意王承仁的说法,开始准备抬板将尸体搬到坟场,突然停了一下,“那么你还要去试你的剑招吗?”

  ”对手根本不管他射出去的剑鞘,因为他跳起来的时候,敌人已经到了他的面前,然后抬手,一刺,结束。这正是我想看的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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