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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不知愁


  扁长的盘子横摆在饭桌中间,荷叶翻开着,袒露一色肥润金红,油亮亮的外皮溢出阵阵腻香……

  秦霄坐在桌旁,双目落在那只已缺了小半的烧鹅身上,不自禁地有些发愣。

  夏以真纤指捏着鹅腿,张口咬下一片肉来,正咀嚼轻咂,樱唇润着油光,愈发显得红艳。

  她瞥眼见他正望着自己,颦眉睨他问:“你不吃这鹅么?”

  秦霄哑然失笑,猫儿本该喜鱼才对,谁想吃起鹅肉也不逞多让。

  他原只是一时兴起,不料却成了无心插柳,呆了呆,抽唇笑道:“我是特意买来与姑娘吃的。”

  这话已带着三分挑惹的意味。

  夏以真俏脸一红,凛眉愠道:“又胡说什么?”

  秦霄敛住笑,正色道:“当真不是胡说。这月余,我瞧姑娘习武练功,风雨无阻,平日里却不见多吃肉食,只道是不喜,心想禽类肉质清淡些,许还中吃,今日路过市街,见许多人在那里等这烧鹅,便也买了一只,不想还真的对了姑娘心意。”

  “谁说我不喜肉食?只不过前段日子练功到要紧处,不能多食荤腥罢了。”

  听他这一说,夏以真眼中薄怒便即隐去,脸儿却又红了两分,面上却仍作微嗔状,望他问:“还不是胡说,倘若我今日就此走了,不再回来,你又买给谁吃?”

  秦霄一早便料到她会这般问,当下故作神秘地笑了笑:“我自然知道姑娘一定会回来。”

  “为什么?”

  “这有何难?姑娘留书上写的是身有要事,叫我且自回,这当然不是一去不还之意。再者,姑娘若真是急切,只怕也无暇留书,可见不是什么十分要紧的事。”

  夏以真闻言一愣,暗忖当时只是随意写了张字条给他,连自己都没设想的这般仔细,说不定当时还真的便走了,这书呆子却光凭两句话便如此笃定,也不知他是信口胡吹,还是当真料事如神。

  只见他淡然笑了笑,忽又蹙眉叹气道:“不过,今次确是被姑娘吓了一跳,这半日都悬着心。”

  “你既是都未卜先知了,还怕个什么?”夏以真奇道。

  秦霄从怀中摸出那张字条,捋平了放在桌面上:“自然还是因为这个。”

  烛光莹莹下,那八个字便愈发显得粗憨恣意。

  夏以真不自禁地又有些面红,那眼横他道:“我的字便是如此,用不着你拐着弯来骂人。”

  秦霄正色道:“姑娘误会了,在下可没半点存心揶揄之意。只是常言道,字如其人,姑娘的书法虽然颇有几分古拙意境,却不够个色鲜明,未免泯然众人,今日还真让我疑心了好一阵。似姑娘这般干练的人,字也当写得卓有风骨才是,不如闲暇时,我与姑娘一同研磨几笔,习武之人,手上功夫自不必说,相信不须多久,便可入帖成形,届时再留字,我也能一眼辨出。”

  相处日久,夏以真早知同他说话凡事都须留个心,此刻听了这番貌似有理的侃侃而谈,就知他又在暗地里打着什么主意,当下故作不经意道:“不必啦,我又不读书考试,练字做什么?你若怕辨识不得,下次我便写得更难看些,包保叫你一眼就瞧出来。”

  “……”

  已然如此模样了,这字还能更不堪些么?

  秦霄微张着嘴,半晌回过神来,解嘲似的清了清嗓子,将那烧鹅朝她面前推了推:“不说了,不说了,来,这鹅凉了便不中吃了。”

  夏以真正抿唇笑着,一直以来总是自己言语上吃亏,这次却叫他吃了瘪,不免暗自得意,此时见他将那大半只鹅都推了过来,不禁颦眉道:“一个人哪吃得下这么多,当我酒囊饭袋么?腻也腻死了。”

  秦霄道:“本草有云,鹅肉养阴益气,暖胃开津,女子冬季进补尤佳,姑娘能吃得多少便吃多少,不必在意。”

  “吃鹅肉还分什么男子女子,再说是你买的,叫我一个人吃成什么话?”夏以颇有些不以为然,抬手便撕下一只鹅翅要递给他。

  秦霄赶忙拦住,掩口道:“北地天干,我这几日老觉喉间痰燥,还是吃得清淡些吧,姑娘不用管我,只管吃便是。”言罢,又咳嗽了两声,夹了筷烧炖的萝卜,和着白饭便往口中送。

  夏以真只道他真的上了虚火,便拿起筷子夹了块淮山:“这个祛痰消火,多吃些吧。”

  刚送到半截,忽然醒悟筷子自己已然用过,这般替他夹菜未免太过亲密了些。

  可话已出口,菜也夹了,若在放回去,自是更加不妥,心下踌躇,最后一咬牙,将那淮山丢进他碗里,赶紧缩回手,故作毫不在意地继续啃着鹅腿。

  秦霄把半块萝卜拨到一边,将那淮山囫囵吞进嘴里,边嚼边赞道:“嗯,这淮山香得紧,好吃,好吃。”

  夏以真只觉耳尖热烫得厉害,口中嚼着鹅肉,却不敢再去看他,心头更是跳得厉害。

  ……

  由此小居渐渐多了些笑语,纵然北地天寒,倒也不觉清冷。

  秦霄心中快意,慢慢将那日的事淡忘了,更没去追问她与那大师兄相见究竟说了何事。

  忽忽又是数日,这天清早,秦霄特意换了件锦缎厚重的新袍子,同夏以真说早前约好了与几个同年相聚,留她一人在家,自己则出门雇了辆车,直奔城东上次那座茶楼。

  待到时,吴鸿祯和周邦烨早已到了,却不见陆从哲的影子。

  想想他那副耿直脾气,自是不愿与这两人为伍,今日不来倒也是意料之中。

  秦霄暗暗松了口气,上前与他们见了礼。

  看看时辰还早,吴鸿祯便提议先去饮几杯茶。

  三人于是上了楼,仍到前次那雅间,论年齿坐了。

  周邦烨呷了口茶道:“前几日好像听闻吴阁老说朝中有什么大事,内阁中定是要务缠身,咱们今日此去,也不知能不能见到张阁老。”

  吴鸿祯扬手笑道:“你不知,今日内阁是我爹当值,张阁老此时就在家中,龙川兄尽管放心好了,咱们带了拜帖和见仪去,他多少看在我爹薄面上,定会相见。”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周邦烨连连点头,转向秦霄道:“文宇兄早备好了咱们三人的见仪,慕云兄稍时只须将拜帖递了就好。”

  秦霄知道这是吴鸿祯故意要让自己欠下这个人情,也不以为意,冲两人拱了拱手,笑道:“那小弟就深谢二位仁兄周全了。”

  吴鸿祯一拍他肩头,挑眉道:“些许一点薄礼,值得什么,慕云兄不必放在心上,以后咱们同朝为官,少不得还要互相照顾。”

  “文宇兄说笑了,令尊大人是当朝次辅,又是吏部尚书,我等日后都还要多多仰仗提携。”周邦烨说着向秦霄暗丢了个眼色。

  秦霄也应了两声,惹得吴鸿祯嘴里谦逊,面上却更是得意。

  三人喝了半晌茶,看看已是巳时许,便下楼乘吴府的马车一路径奔首辅张言的宅邸。

  ……

  城北,清正坊。

  长街正中有一处不大不小的两进院落,在这高门林立的京师之中,并不显得如何起眼,居于闹市之间更显清静。

  从前堂穿过垂花楹门,便是主院。

  内中有一池小潭,其上栈廊蜿蜒,中间覆有亭榭,潭边草木森森,湖石清秀,再辅以两边的抄手游廊,便是一小处景色绝佳的园林。

  由此可见此间主人的风雅,家宅虽不豪阔,营造上也不见分毫的疏简。

  静室中,满头花白的张言一袭道袍宽舒,立在案后,手提长毫在纸上笔走龙蛇。

  那“固本守心,修身韫德”八字还未写完,便听家仆在外叫道:“老爷,外面有三位公子递了拜帖求见。”

  “不是说了么?今日不见客,就说我身子不适,叫他们去吧。”他不耐地的应了句,手上继续辗转勾挑着。

  “老爷,其中一位是吴阁老的公子,你看是不是……”

  “唉……”

  张言叹口气,登时意兴全无,丢下笔道:“拿进来吧,先请他们去前堂,容我更衣再来。”

  那家仆应了声,躬身进门,将三张红封拜帖放在案上,见自家主人闭目靠在圈椅上,便又低声问:“老爷,待小的换人来服侍更衣可好?”

  “不必了,你去招呼客人吧。”

  “是。”

  等那家仆却步出门走了,张言才缓缓睁开眼,捏着三张拜帖,分拣开,只见最上面那张果然写着“延和十八年腊月十六,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吴季同少子,荫国子监监生吴鸿祯顿首拜见”。

  他眉间一蹙,顺手拨去旁边,见下面一封上所写的姓名是“周邦烨”,自报是今科应天府亚元,略一回思,自己所识的人中似乎没有相关者,叹口气也拿开了。

  本不欲再看,想了想还是目光垂斜,落在最后那张拜帖上。

  谁知甫一落眼便望见那几行峭劲秀挺,势若游龙的字迹,当即便怔住了。

  “秦霄,秦霄……”

  他半晌回过神来,再去看帖上的姓名,不由惊疑喃喃起来,随即猛然抬头,冲外间大喊道:“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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