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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23章 第三个


  陆一鸣又做梦了。

  李飞云。

  这是第二次梦到李飞云了。

  他记得很清楚,上次梦中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只是以李飞云的视角,看到了他的亡妻亡子,以及凶手模糊的脸。醒来之后,那种惊悸还在心口盘桓不去,就如同亲历一般。

  他去档案室查阅卷宗的时候也查过这个十一年前的案子,竟确有其事。

  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也没有多想,毕竟事不关己,转眼就抛诸脑后。

  这第二次梦,跟上次不截然不同。

  这一次,陆一鸣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是陆一鸣,作为旁观者进入了梦中场景,却动弹不得,只能凭借有限的视角,无奈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脑中一片混沌,思维像陷进了沼泽,变得迟钝不堪,连思索都难以进行。

  废弃的厂房,外面雨声潺潺,泥土和着雨水的味道在空气间弥漫。

  两个持枪对峙的男人,柔弱的女人抱着哭叫的孩童。

  如同在电影院看电影一般,陆一鸣看到凶手击毙了李飞云的妻儿。

  随后,李飞云的子弹缓慢地从陆一鸣面前一尺的地方掠过,射向了凶手。

  陆一鸣从来没见过这么慢的子弹,像一只黑色的飞蛾艰难地在空气中飞行。

  也许是梦的缘故,眼前的情景才会变得如此荒诞离奇。

  凶手咧开嘴大笑起来,轻松地躲过了子弹。他反手一枪,转眼对面的人即倒在血泊中。

  仿佛杂质沉淀之后水变得清澈,他模糊的脸渐渐随着大笑清晰起来。

  一张周正而凌厉的脸,右额角上落过一道刀疤。那道刀疤随着他笑的动作的牵动,如同一只活的蜈蚣。

  这脸,好眼熟。

  陆一鸣迷迷糊糊地想,却钝得无法在脑海中找出这个人的名字。

  直到“昂”的一声在耳边炸响,他才耸地一下睁开了双眼,从梦里醒过来。

  陆一鸣坐起来,自己满头大汗,胸口有如被巨石压过般沉抑,有点喘不过气来。

  刚才梦中的场景仍厉厉在目。

  脑子一清醒,他立马想起来那个凶手为什么眼熟了——因为,凶手长着一张和李飞云一模一样的脸,就连刀疤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这么说来,梦里是李飞云杀了李飞云?

  什么鬼玩意儿?

  文渊早把公文包挂在脖子上,做好了上班的准备,昂昂昂地示意陆一鸣跟它去警署。

  “探长,现在还早。”陆一鸣睡眼惺忪地看了看窗外蒙蒙亮的天色,想争取一刻回笼觉的时间。

  被文渊凑过来喷了一鼻子气。

  看样子,不上班也没法继续睡了。

  只得草草洗漱,跟着文渊出了门。

  陆一鸣边拖着步子走边看着前面文渊那矫健的腰身,不无遗憾地想:明明有头上好的交通工具却不能骑,真是,可惜得很啊。

  为什么总梦到李飞云呢?

  吃早点的时候,陆一鸣忍不住咬着筷子去想这个问题。

  上次把十一年前的老案都梦出来了,这次更厉害,梦得那么真切,好像自己真的亲临现场亲眼目睹一般。

  陆一鸣自己大学的专业就是心理学,只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水得很,那时候整天吃喝玩乐,根本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能毕业已是奇迹。

  去英留学的时候修的是英文,班里一位欧洲同窗有赠过他一本德文版的《释梦》,只是他水平粗浅,对德语一窍不通,看不懂。

  以他粗浅的心理学皮毛,对于梦,只知道一句没学过心理学也懂的老话,那便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难道是,整天对着李飞云那张扑克脸,自己压力太大?

  两个陈谨之共处一夜,相安无事。

  只是,李飞云并没有理出什么头绪,所以打算和几个心腹下属,亲自去金陵镇走访一番。

  金陵镇位于清泉县最东边。

  据说是清泉县最古老的镇。

  哪怕是镇上年纪最大的老人,也说不清金陵镇究竟是什么时候建起来的。

  《金陵地方志》本身也有缺逸,所以,建镇时间倒成了一个谜。

  镇西口绿水一曲,隔开县区与镇子,一拱虹桥跨过两岸。

  过了桥,走进镇里,便能看见古朴而精致的青砖墨瓦参差相连成一道道巷陌胡同。

  不时有桃枝带着新抽的绿叶越过矮墙,为单调的瓦色添了几丝明亮的色彩。

  道路靠墙的砖石之间,也有新绿初初冒头,生机盎然。

  整个镇子,弥漫着春季刚刚复苏的清甜气息。

  走在这样的镇子上,李飞云心情也不禁轻快愉悦起来,甚至唱起了时下流行的小曲。

  不是陆一鸣和文渊想嫌弃,但实在是难听得可以,调子都听不出来是什么。

  就连路边的大娘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投来嫌弃的眼神。

  只有李飞云浑然不觉,怡然自得。

  为了还耳根一个清净,陆一鸣主动开了腔:“副局,你脸上这疤……帅气!是以前擒匪时留下的?”

  李飞云摸了摸额角的伤疤,似是回忆起了以往的光辉岁月,“是啊,那时候大清还在,我在衙门当差,与歹人缠斗留下了这个印记。”

  然后他转眼就忘了唱曲的事,开始得意洋洋地追忆往昔,将十一年来破过的案子如数家珍般,说得那叫一个绘生绘色。

  陆一鸣头一次听,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文渊和其它下属只是暗暗背过脸去:哎,又来了!还不如唱曲儿呢。

  走访了几户陈府的老街坊,并没有得到什么新的线索。

  却听说陈府这几天似乎在闹鬼。

  本有几个胆大的小毛贼想翻墙进陈府搜罗点好东西,结果却被里面的鬼影给吓得屁滚尿流。

  李飞云向来不信鬼神之说,听得只想发笑。

  但转念一想起王秀莲,想到这具震撼了他坚定的无神论的女尸,又不由有些动摇了。

  这世界,着实叫人捉摸不透。

  冷不丁,他看见文渊的小毛驴突然冲进人流中,咬住了一个男子的衣襟不放。

  那男子穿着常见的白马褂黑长裤,似乎与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他挣开驴的时候手腕那个熟练的反扣动作,和下盘膝曲的条件反射,绝对是个练家子。

  李飞云不免心中生疑,带人过去制住了男子。

  一搜身,竟搜出了把一七式毛瑟枪。

  这东西,可不是寻常百姓会用得到的。

  “你是什么人?”李飞云把毛瑟枪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问道。

  那男子只低头不语,脸上的神情似是满不在乎。

  “局长,我们刚刚进镇的时候,他好像就跟着咱们了。”刘探长低声说道。他原以为只是个路人没太放在心上,现在看来……不简单哪。

  他们一行人便服出行,也不想惹人注目,便暗暗扣住男子的两腕,要把他带回署里审问。

  刚一转身,就有个唇红齿白的少女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挡在前路,一袭农家女的打扮,却落落大方举止优雅地伸出一手,笑道:“几位先生,我家哥哥唐突了各位,实无恶意。我家少爷想请各位上楼喝一杯,好赔个礼谢个罪。不知几位先生可否赏光?”

  这光,肯定是要赏的了。

  不赏,怎么知道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一行人被引进了不远处醉仙楼二楼的一个隐蔽的包厢,打开门,里面杯盏菜肴已经备好。

  主座上,正有一人悠然地品着茶。

  见到来人,他俊秀的脸上漾起春风般的笑意,站起身,优雅地行了个入座礼:“承蒙各位贵客赏光,在下陈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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