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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读心左飒


  风尘是堕落的流沙,

  苍老曾经历了繁华

  情人还是昨天的过客,

  知己转眼分散天涯

  我是左飒,天行的弟弟。

  我愿意向别人这样介绍自己,这辈子能做他的弟弟,是我最骄傲的事。在其他人眼中天行高贵华丽,在我眼中,他还有温情细心的一面。我比任何人更了解他的好,这种了解从小到大慢慢深入,我享受着他对我的纵容和宠溺,也为自己能独享他的宽容而得意。我们已经活了上千年,我们的感情没有因为时间的消磨彼此消耗,反而坚固无比。我最敬爱他,他最信任我,因为我们是换过命的兄弟。

  很久很久以前那场战乱中,我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替他挡下那一剑我没有丝毫畏惧,可我舍不得离开他。当我在血泊中醒来,看到天行担忧的眼睛,他仔细的查看我的伤口,最后紧紧握住我的手,虽然只短短的说了五个字“你活过来了”,我就决定这辈子再也不离开他。

  他把自己一半的生命给了我,我身上有了他的灵力和气息,我会好好珍惜这条命。

  我比之前更依赖哥。他在过继了神力后变的更强,对我照顾的也更周到。我们就这样开心的生活着,那是我这辈子最满足的日子——直到那个叫做滟光的女人出现。

  她只是一个出身不明的流□□,为了驯服一只白孔雀来到双色城,被孔雀群族击伤后巧遇巡城的天行。天行不仅救了她还把她接进王宫。

  她实在算不上出色,无论出身背景、相貌身材,还是从灵力、智商等任何方面考虑,她都不算是佼佼者。可是天行竟然越来越在意她,甚至为了见她屡屡失约于我,我也因此更加繁忙起来,因为我得替他处理朝政、巡城,做这些并不觉得多辛苦,可是看到他那么对待滟光,我莫名酸涩起来。

  卓越如天行,对外不苟言笑的天行,他对滟光殷勤的有些讨好了。以前除了对我,他不会对任何人假以辞色的。可是滟光似乎并不懂的珍惜,她任性的考验着天行、磋磨他那颗高傲的心,而天行竟然乐此不疲!

  我恨天行变的这么窝囊没骨气,他的话题离不开那个女人,甚至忽略了我的沉默。虽然明知道他那么辛苦就是为了讨滟光欢心,他对大臣发火也是因为追求不得而烦闷。但我还是没办法对他生气,我会忍着嫉妒与不甘来见他,因为他见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有一阵他迷上了收集宝石,每天对着各地进献的稀奇宝石摇头叹息。

  我知道双色城边界的海域宽广深邃,海底肯定有稀世珍宝,但是那里也有凶残的海兽和魅惑人心的人鱼,到那取宝危险重重。但我还是决定去找一颗最完美的宝石送给他。我避开以歌声魅惑人心的绝色美人鱼,又绕开深海凶猛的海兽,潜游进了大海最深处。

  在泅游了几个昼夜后,我忽然发现了一处散发着柔光,心里不禁产生了一丝欣喜与希冀。那里或许是一颗完美的夜明珠。

  我慢慢靠近,感受着那光明的气息,我不喜欢耀眼的东西,总觉的它们太过轻浮,但是天行喜欢。不过我很乐意为他暂时忍受这夺目的不适感。而且我们喜好不同也有好处,最起码我们不会因为喜爱同一件东西发生争执。

  果然是一颗夜明珠!我将灵力运满全身抵抗住深海彻骨的寒冷拿到了它。却不料突然被一只坚硬的触角袭击到,这是一只万年海兽王的触角,锋利、坚硬、灵活、力量大,海兽王快速的变动方位,我久久脱不开身愈显狼狈。

  后悔平日疏于俢灵,我的“暗黑大法”在此刻更显得力量不足,召唤来的大多是水中战斗力极弱的幻影和幽灵,而唯一有战斗力的猪脸大蝙蝠又不敢下水。我只能趁着几十只恶鬼和海兽王纠缠的空隙逃走,可是海兽王却机警的很,它的皮很结实,任凭恶鬼抓刺纠缠只靠着一股蛮力挂着恶鬼向我撞来,我躲避不开,眼看就要被触角开膛破肚,夜明珠也在混乱中滚落出去。

  这时一群人鱼出现了。她们巧妙的转移了海兽王的注意力,海兽王嗅着气息追击人鱼离开了这里。然后一道绝丽的身影闪电般的游了过来,她轻盈的捡起夜明珠,把它递到我手中。

  “我叫拂忧”她笑着介绍自己,笑容美不胜收。因为这次邂逅,我们成了朋友。

  我连夜赶回王城,等到天一亮他醒来我就把夜明珠急急奉上,他果然很开心。我的辛苦没有白费。但是当天下午我在王宫看到了滟光,那颗夜明珠灿然生辉的挂在她的脖颈上。原来天行之前对着国库里的珠宝愁眉叹息又是因为她。只是滟光对夜明珠的热忱只持续了几天,她嫌夜明珠太累赘不方便行动把它丢到了一边。

  她又喜欢上了飞刀,她的灵力实在普通,却想驾驭飞刀做贴身武器。天行也赞成的很,他命令最好的工匠日夜打造,百般挑剔制成了上千把既精致又锋利的银色飞刀,送给滟光做贴身武器。

  天行仿佛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来到海边散心排遣烦闷,再次遇到了拂忧。她似乎看懂了我的烦恼,善解人意的唱起优美的歌曲,我们也慢慢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拂忧有漂亮的眼睛头发和窈窕的身材,她机灵风趣,该沉默时绝不多说一句话,却总能在适宜的时机为我开解胸怀。

  我喜欢躺在海边,无所顾忌的把心事告诉她,那时她两手撑扶海岸,露出倾城的脸颊和曼妙的上半身。我不说话时她就歪着头趴在手臂上静静看着我,温柔的抚平我皱紧的眉。

  我也喜欢看她一边唱歌一边疏理头发,她头发又长又多,水光在黑色的发上映出飘逸多情的光波。

  “我有韶华不旧,

  我有翩翩舞袖,

  怎不看我歌舞

  胜过望天孤独

  烦恼是用情太深,

  痴迷是见识太浅。

  无意义的计算时间

  多久没见面?

  所谓的眷恋

  只是多余的感叹

  揭开纠缠的假面,

  原来是一厢情愿

  那从前,不是永远

  永远其实在你眼前

  你再仔细看一看

  眼风后有呼应的脸

  预谋已久的相见

  从不说思念

  久远的爱被搁浅

  起拔渡你到对岸,

  你愿还不愿?

  你愿还不愿?

  拂忧的歌声清越动人,听她唱歌,这漫长的时间好像能变得更短暂一些,那时我会忘记烦恼。

  听完歌,我会在暮色中回到城堡,因为这个时间天行会来找我商讨政务,这是我现在唯一能见到他的机会。只是天行见到我不再像以前一样,或者亲昵的询问我一天的见闻,或者故意袭击我比试术法,再见面时他板起了脸,要我少去海边跟人鱼厮混,他把我日益萎靡沉默的状态归罪在拂忧身上。这说明他还是注意到了我的变化,被在意的人关注是幸福的。

  于是我依旧去找拂忧。

  直到有一天,天行怒气冲冲的找到我,将一个女人摔在地下,踩住她的脸,警戒我永远不要再和这个女人有瓜葛!

  我低头看到天行脚下拂忧破碎的脸——拂忧竟然跑去引诱天行!而且被滟光撞见!任何人惹怒了天行都不会有好结果,拂忧的躯体被摔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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