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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今天是个好日子,许母回家后,云歌拉着许平君一起去西市她发现的一家饭馆吃饭,那里的吃食味道不错,而且很新奇。

  一路上云歌和许平君都聊得开心,根本没有注意到一辆马车飞驰而过。

  等到她们反应过来时,只看见马蹄直压她们而来。

  云歌只来得及将许平君推开,然后再想躲避,却已是晚了。

  最后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闭上了眼睛。

  马儿惨嘶,鞭声响亮。

  云歌觉得身子好象被拽了起来,跌跌撞撞中,似乎翻了无数个滚。

  这次死亡的感觉没有上次疼,再见到黑白无常的时候一定要投诉他们啊混蛋。

  “云歌!云歌?你还没有死,老天还舍不得让你这个小坏蛋死。”

  云歌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刘病已几分慵懒、几分温暖地笑容。夜色中,他的神情竟和父亲有几分隐约地相象。

  短短时间内,生死间的两番兜转,心情也是一会天上,一会地下。

  远处的孟珏看到刘病已扑出抱住云歌的刹那,本来飞身欲救云歌的身形猛然顿住。

  刘病已为了救云歌,不得已杀了驾车的马。

  马车内的女子在马车失速翻倒间,被撞得晕晕沉沉,又痛失爱马,正满心怒气。

  女子怒火冲头,连一贯的形象都懒得再顾及,一把从马夫手中抢过马鞭,劈头盖脸地向刘病已和云歌打去,“无礼冲撞马车在前,大胆杀马在后,却毫不知错,贱……”

  刘病已拽住了女子的马鞭,眼锋扫向女子。

  女子被他的眼神一盯,心无端端地一寒,将要出口的骂语一下消失在嘴边。

  马车内的丫鬟跌跌撞撞地爬下马车,大嚷道:“我家小姐的马你们都敢杀,赶紧回家准备后事吧!公主见了我家小姐都是客客气气……”看到刘病已正拽着小姐的马鞭,丫鬟不能相信地指着刘病已,“呀!你还敢拽小姐的马鞭?”

  刘病已毫不在乎地笑看向丫鬟,丫鬟被刘病已的狂妄大胆震惊得手直打哆嗦,“你……你……你完了!你完了!夫人会杀了你,会……会灭了你九族。阿顺,你回府去叫人,这里我保护小姐,看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

  那个小姐柳眉倒立,冷声斥责,“放手!”

  刘病已笑放开了马鞭,向小姐作揖道歉:“此事我家小妹的确有错,可小姐在街上纵马飞驰也说不过去。一时情急,杀了小姐的马,是我的错,我会赔马给小姐,还望小姐多多包涵。”

  女子冷哼:“赔?你赔得起吗?这两匹马是皇上赏赐的汗血宝马,杀了你们全家也赔不起。”

  丫鬟正一瘸一拐地走过来,也大叫着说:“汗血宝马呀!当年先皇用同样大小、黄金打造的马都换不来一匹,最后发兵二十万才得了汗血宝马,你以为是什么东西?你恐怕连汗血宝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可不是你家后院随随便便的一匹马……”

  刘病已言语间处处谦让,女子却咄咄逼人,云歌差点又去见了黑白无常,此时也满肚子火,“不就是两匹汗血宝马吗?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汗血宝马是大宛的五色母马和贰师城山上的野马杂交后的第一代。听闻大宛当年给汉朝进贡了千匹汗血宝马,这两匹应该是它们的后代,血脉早已不纯,有什么稀罕?有什么赔不起的?”

  女子气结,猛挥鞭子打向云歌,“好大的口气!长安城里何时竟有了这么猖狂的人?”

  刘病已想拽云歌躲开,云歌却是不退反进,劈手握住了马鞭,笑吟吟地睇着那女子:“到底是谁猖狂,有理何需畏缩?事情本就各有一半的错,小姐却动辄就要出手伤人,即使这理说到你们汉朝皇帝跟前,我也这么猖狂。”

  女子自小到大,从来都是他人对她曲意奉承,第一次遭受如此羞辱,气怒下,一边狠拽着马鞭,一边想挥手打云歌,“我今日就是要打你,又怎么样?即使到了皇帝面前,我也照打不误,看有谁敢拦我?”

  以云歌的身手应付这个大家小姐绰绰有余,只一只手,已经将女子戏弄得团团转。

  丫鬟看形势不对,对车夫打了眼色,跑得飞快地回府去搬救兵。

  车夫是个老实人,又有些结巴,期期艾艾地叫:“姑……姑娘,这……这可是霍……霍……”越急越说不出话。

  刘病已闻言,想到女子先前所说的话,猜到女子身份,面色微变,对云歌说:“云歌,快放手!”

  云歌闻言,嘴角抿了丝狡慧的笑,猛然松脱了手。

  女子正拼足了力气想抽出马鞭,云歌突然松劲,她一下后仰,踉跄退了几步,砰然摔坐在地上,马鞭梢回旋,反把她的胳膊狠狠打了一下。

  云歌大笑,看刘病已皱眉,她吐了吐舌头,一脸无辜:“你让我放手的。”

  刘病已想扶女子起来。

  女子又羞又气又怒,甩开了刘病已的手,眼泪直在眼眶里面打转,却被她硬生生地逼了回去,只一声不吭地恨盯着云歌。

  刘病已叹气,这个梁子结大了,可不好解决。

  正在思量对策,孟珏突然出现,从暗影中走出,渐渐融入光亮,如踩着月光而行,一袭青衣翩然出尘。

  他走到女子身侧,蹲了下来,“成君,你怎么在这里?我送你回去。”

  霍成君忍着的泪,一下就掉了出来,半依着孟珏,垂泪道:“那个野丫头……杀了我的马……还……”

  原来她就是霍成君,云歌感叹着,‘云歌’一生中最大的敌人,也是害的她最惨的人。

  孟珏扶着霍成君站起,“她的确是个野丫头,回头我会好好说她,你想骂想打都随便,今日看在我的面上饶了她,我先送你回去。”

  自从相识,孟珏对霍成君一直不冷不热,似近似远,这是第一次软语温存。

  霍成君虽满胸怒气,可面对心上人的半劝半哄、温言软语,终是怒气稍平,任由孟珏送她回了霍府。

  刘病已和一旁的许平君见他们离去,方暗暗舒了口气。

  云歌却脸色阴沉了下来,埋着头大步而走,一句话不说。

  陪着她走了会,看她仍然板着脸,刘病已犹豫了下说:“刚才那个女子叫霍成君,是霍光和霍夫人最疼的女儿。霍夫人的行事,你应该也听闻过一点,一品大员车丞相的女婿少府徐仁,因为开罪了霍夫人的弟弟,惨死在狱中。长安城的一般官员见了霍府得宠点的奴才都十分客气。刚才霍府的丫头说公主见了她家小姐也要客客气气,绝非吹嘘。一个霍成君,还有上官桀的女儿上官兰、她们两人在长安,比真正的公主更象公主。若非孟珏化解,这件事情只怕难以善了。”

  “是啊,云歌,这样的人家我们是招惹不起的。”一直沉默的许平君也劝说着。

  云歌的气慢慢平息了几分,低声说:“我没事。我只是生气他凭什么说‘回头你想骂想打都随便’,他以为他是什么人。”

  刘病已笑了笑:“原来是为了这个生气。孟珏的话表面全向着霍成君,可你仔细想想,这话说得谁疏谁远?孩子和人打了架,父母当着人面骂得肯定都是自己孩子。”

  云歌想了想,还是犟嘴道:“谁要他帮。霍家是了不起,但还没到我得罪不起的地步。”

  “云歌,你别被人听见了。”许平君忙捂住云歌的嘴,怕她再说点什么。

  只是刘病已和许平君都不知道,云歌说的是实话……

  刘病已笑着说:“云歌,大哥虽然只是长安城内的一个小混混,很多事情都帮不了你,可听听委屈的耳朵还是有的。”

  云歌点头,“我知道,不过大哥可不是小混混,而是……大混混!也不是只有一双耳朵,还有能救我的手……”

  唯有平常心相待,既不轻视,也不同情,才会用混混来和他开玩笑,甚至语气中隐有骄傲。

  其实不相干的人的轻视,他根本不会介意,他更怕看到的是关心他的人的同情怜惜。

  刘病已觉得心中有暖意流过。

  看着身旁笑得那么开心的二人,明知不该,明知云歌才救了自己,可是许平君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心还是那么的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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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珏的堂堂居开业,邀请云歌等人前去,而刘病已称病不去,云歌也说有事,最后只有许平君一人前往,不过大家约定了晚上在刘病已家碰头一起吃饭。

  云歌发现自己再过不久就要离开长安了,可是大家认识了那么久,却从没有真正尝过自己的手艺,实在太遗憾了。所以今天由她主厨为大家做一桌好菜,由许平君打下手,刘病已负责灶火,三个人边干活,边笑闹。

  小小的厨房挤了三个人,已经很显拥挤,可在冬日的夜晚,只觉温暖。

  许平君笑说着白日在堂堂居的见闻,说到自己还亲眼见到了许多平时见都见不到达官贵人们。

  云歌促狭地说:“姐姐是贵极的命,按张仙人的意思那肯定是姐姐嫁的人贵极,天下至贵,莫过皇帝,难道姐姐想做皇妃?”

  许平君瞟了眼刘病已,一下急起来,过来就要掐云歌的嘴,“坏丫头,看你以后还敢乱说?”

  云歌连连求饶,一面四处躲避,一面央求刘病已给她说情。

  刘病已坐在灶堂后笑着说:“我怕引火烧身,还是观火安全。”

  眼看许平君的油手就要抹到云歌脸上,正急急而跑的云歌撞到一个推门而进的人,立脚不稳,被来人抱了个满怀。

  孟珏身子微侧,挡住了许平君,毫不避讳地护住云歌,笑着说:“好热闹!还以为一来就能吃饭,没想到两个大厨正忙着打架。”

  许平君看到孟珏,脸色一白,立即收回了手,安静地后退了一大步。

  云歌从孟珏怀里跳出,说:“都是我擅长的菜,很快就能好。”

  云歌匆匆转身切菜,显得十分冷淡。

  刘病已的视线从云歌脸上一扫而过后看向孟珏,没想到孟珏正含笑注视着他。

  两人视线相撞,又都各自移开,谈笑如常。

  用过饭后,刘病已自告奋勇地承担了洗碗的任务,云歌在一旁帮着“倒忙”,说是烧水换水,却是嘻嘻哈哈地玩着水。

  许是快离开长安,云歌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许平君想走近,却又迟疑,半依在厅房的门扉上,沉默地看着正一会皱眉、一会大笑的刘病已。

  孟珏刚走到她身侧,许平君立即站直了身子。

  孟珏并不介意,微微一笑,转身就要离开,许平君犹豫了下,叫住了孟珏,“孟大哥,我……”却又说不下去。

  模糊的烛火下,孟珏的笑意几分飘忽,“有了欧侯家的事情,你害怕我也很正常。”

  许平君不能否认自己心内的感受,更不敢去面对这件事情的真相,所以一切肯定都如张仙人所说,是命!

  许平君强笑了笑,将已经埋藏的东西埋得更深了一些,看着刘病已和云歌,“我和病已小时就认识,可有时候,却觉得自己像个外人,走不进病已的世界中。你对云歌呢?”

  孟珏微笑着不答反问:“你的心意还没有变?”

  许平君用力点头,如果这世上还有她可以肯定的东西,那这是唯一。

  “我第一次见他时,因为在家里受了委屈,正躲在柴火堆后偷偷哭。他蹲在我身前问我‘小妹,为什么哭?’他的笑容很温暖,好象真的是我哥哥,所以我就莫名其妙地对着一个第一次见的人,一面哭一面说。很多年了,他一直在我身边,父亲醉倒在外面,他会帮我把父亲背回家。我娘骂了我,他会宽慰我,带我出去偷地瓜烤来吃。过年时,知道我娘不会给我买东西,他会特意省了钱给我买绢花戴。家里活实在干不过来时,他会早早帮我把柴砍好,把水缸注满。每次想到他,就觉得不管再苦,我都能撑过去,再大的委屈也不怕。你说我会变吗?”

  孟珏笑,“似乎不容易。”

  许平君长叹了口气,“母亲现在虽不逼嫁我了,可我总不能在家里呆一辈子。”

  屋内忽然一阵笑声传出,许平君和孟珏都把视线投向了屋内。

  不知道云歌和刘病已在说什么,两人都笑得直不起腰来。

  一盆子的碗筷,洗了大半晌,才洗了两三个。刘病已好似嫌云歌不帮忙,尽添乱,想轰云歌出来,云歌却耍赖不肯走,唧唧喳喳连比带笑。刘病已又是气又是笑,顺手从灶台下摸了把灶灰,抹到了云歌脸上。

  许平君偷眼看向孟珏,却见孟珏依旧淡淡而笑,表情未有任何不悦。

  她心中暗伤,正想进屋,忽听到孟珏说:“你认识掖庭令张贺吗?”

  “见过几次。张大人曾是父亲的上司。病已也和张大人认识,我记得小时候张大人对病已很好,但病已很少去见他,关系慢慢就生疏了。”

  “如果说病已心中还有亲人长辈,那非张贺莫属。”

  许平君不能相信,可对孟珏的话又不得不信,心中惊疑不定,琢磨着孟珏为何和她说这些。一切收拾妥当后也到了睡觉时间,孟珏说:“我该回去了,顺路送送云歌。”

  云歌淡淡的说,“不用了,我自己能回去。”

  许平君低着头没有说话,

  刘病已起身道:“不用什么,你可是女孩子,就这么决定了,孟珏送云歌,我就送平君回去。”

  四个人出了门,两个人向左,两个人向右。

  有别于四人一起时的有说有笑,此时都沉默了下来。

  送到客栈门口,孟珏却没有离去的意思,他不说,云歌也不好就这么离开。

  就在云歌想该说些什么的时候,孟珏递给云歌一样东西。

  云歌就着月光看了下,原来是根簪子。

  很是朴素,只用了金和银,但打造上极费心力。两朵小花,一金,一银,并蒂而舞,栩栩如生,此时月华在上流动,更透出一股缠绵。

  云歌摇了摇头,把簪子递回给孟珏,低着头说:“我不能要。”

  孟珏的眼睛内慢慢透出了冷芒,脸上的笑意却没有变化,声音也依旧温和如春风,“为什么?”

  “无功不受禄。”

  “朝廷判案都有个理由,我不想做一个糊里糊涂的受刑人,你总该告诉我,为何判了我罪。”

  云歌却没有办法回答他,只能沉默。

  “为了刘病已?”

  “不是。”

  孟珏凝视了会云歌,既没有接云歌手中的簪子,也不说离去,“那是为什么?至少给我一个理由。”

  云歌咬着唇,不说话。

  “慢慢想,到天亮还有好几个时辰。”

  云歌却始终都没有开口。

  孟珏接过了簪子,可还没等云歌松口气,没料到孟珏打量了她一瞬,就把簪子插到了她的发髻上。

  云歌怔怔地瞪着孟珏,孟珏起身离去,“我又不是向你求亲,你何必急着拒绝?你不想知道我究竟是什么人吗?明天带你去见一个长辈。不要紧张,只是喝杯茶,聊会天。我做错了些事情,有些害怕去见长辈,所以带个朋友去,叔叔见朋友在场,估计就不好说重话了,这根簪子算作明日的谢礼,记得明日带上。”话还没有说完,人就已经走远。

  云歌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出神,很久后,无力地靠在了墙边。

  呵呵……

  头顶的苍穹深邃悠远,一颗颗星子一如过去的千百个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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